小李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平时的工作也很忙,经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也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公司的人,深受领导的器重。
一天,小李因为身体不舒服请假了,决定去医院看看,但是在去往医院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还好人没事,只是车辆受损严重。
在等待处理的过程中,小李突然接到公司外派的任务,小李留下了另一方的电话后就匆匆离去,没想到这一外派就是整整三年时间。
三年后小李回到了打拼的地方,想要开车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离开之前出了交通事故,于是打电话给对方,没想到对方并不配合,小李一气之下将对方告到了法院,然而判定结果却让小李傻了眼:明明是对方的责任,自己居然没能胜诉,而法官给出的理由是过了诉讼时效。
那么,交通事故也有诉讼时效吗?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会过期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因此遵循民事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起始时间就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算起。
本案中,等到小李想起来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年的时间,虽然法院不至于不会受理,但小李这时已经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最终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诉讼时效的确立并不是为了助长违法乱纪之风,而是为了不浪费资源,提高法治效率。所以无论多忙,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要忘了及时、快速的处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有问题,找五洲,让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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