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小王收到了邻居的拜托,请求帮忙修缮房屋,考虑到大家都是邻居,而且平时的关系也挺融洽的,小王就答应了下来。
到了邻居正式动工的当天,小王如约而至,在爬梯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自己受了伤,在医院花了不少钱看病。
起初邻居还比较热情,但是看到小王看病的账单之后,邻居当时就不愿意了,认为小王的坠落自己也有责任,而且看病数额较大,有讹人的嫌疑。
小王很冤枉啊,自己只是到正规的医院看病,而且坠落也是因为梯子上沾到了油,自己并没有任何造假,都有医院的病例为证,怎么就成了讹人呢?
那么,在给邻居帮忙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究竟是谁的责任呢?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通过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为邻居帮工受伤的,由邻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帮工人向帮工人明确表示拒绝帮工的,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被帮工人有权向其进行追偿。
回到本案中,小王是在邻居的拜托下无偿帮工,并且在过程中导致受伤,期间小王并没有明显的过错,因此邻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问题,找五洲,让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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