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律师事务所:外出住店遇上摄像头,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3-02-17人气:73

出门在外,酒店就是我们最好的临时避风港,在异域他乡为我们提供临时居所,提供临时“居家”的感觉。


但是,随着微型摄像设备的诞生,酒店却变得不再可以那么安心的居住了,如果酒店或者住客检查的不够仔细,很有可能面临被现场直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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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我们在住店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了隐藏的偷拍设备,要如何依法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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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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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有话说

酒店、宾馆等作为经营场所,其经营者和管理者有权做好入住前的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入住隐患,并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有义务配合消费者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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