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对价。然而,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手段也层出不穷。其中,停水、停电成为一些物业公司采取的激烈措施。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某小区业主杨某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绝支付物业费。该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后,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逼迫杨某缴纳物业费。杨某不堪其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恢复供水供电,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例中,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物业费,实际上已经侵犯了业主杨某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供水供电合同是业主与供水供电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两者独立。
物业公司并无权以停水停电的方式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即使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非采取自行停水停电的极端措施。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物业费,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如催告、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物业费催收问题。同时,业主也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支付物业费,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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