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小刚和朋友在饭店吃饭,酒过三巡之后与隔壁桌发生了一点摩擦,小刚虽然百般说和,但矛盾却愈演愈烈,最终双方约定明天晚上约架。
到了第二天,双方如期而至,十多个人战在一团,小刚始终在一旁劝架,全程并没有动手。后来不知是谁报了警,警方将现场人员全部带回了警局。
在警局,双方如实交代,认错态度诚恳,并在警方的帮助下达成了和解,但是该受的惩罚一点都不会少,参与的人或多或少都得到了处罚。
但是小刚很郁闷,自己全程没有动手,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阻止事情往更糟的方向发展,怎么自己也同样受到了惩罚呢?
那么,参与多人打架斗殴,但是没动手的人,也会收到相应的惩罚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通常来讲,打群架不动手并不意味着完全无关,也可能是指挥者或者组织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动手与否并不能算是免除惩罚的唯一标准。
回到案件本身,小刚确实全程都没有积极参与到打架斗殴之中,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他也确实是打架斗殴的参与者,必要的民事处罚一点都不能少。
而且根据结果来看,小刚受到的处罚是最轻的,但其参与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一点小惩大诫同样无可厚非。
所以,我们在面对冲突的时候一定不要冲动,更不要参与其中,主动寻求警方的帮助,才是和平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有问题,找五洲,让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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