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手里资金不足时,会需要找人借钱周转一下。
借钱这事儿,不管是借钱的还是被借钱的,都会有点小尴尬。周转几天问题不大,要是长期,利息怎么算呢?
民间借贷分为两种:①自然人之间借贷;②其他民间借贷(如法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
那么,这两种借贷的利息计算以及区别在哪里呢?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五洲有话说
首先,在民间借贷中,对于利息“没有约定”的,推定为无息。
其次,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自然人之间借贷,仍推定为无息;
②、其他民间借贷,虽约定不明确,但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推定为有息。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小提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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