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那要是”老赖“欠的钱还完了,还会在失信黑名单上面吗?
答案是不会。“老赖”不是永久性的,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但是由于法院删除信息会有一个滞后性,所以还完款后可以催促法院尽快进行删除。
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1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是比较重大的,所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并非“永难翻身”。五洲建议大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避免给自身生活造成不便。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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