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和途径,一种是夫妻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走法律诉讼途径离婚。
在很多人看来,拿到离婚证才算两个人真正离婚了,协议离婚自不必多说,在民政局登记过后就可以领取,那么诉讼离婚,法院会给下发离婚证吗?如果没有离婚证,又怎么能证明夫妻双方真的离婚了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通过上面的规定不难看出,诉讼离婚并不会派发离婚证,同时除了离婚证以外,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同样可以证明夫妻之间已离婚,这是因为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最后,千万不要忘记当初结婚的初衷是为了幸福,当然离婚也是,不结婚也是,不要为了感情所困,也不要轻易让感情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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