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欠债的人和债主之间的身份地位做了转换,欠钱的一个个趾高气昂,要债的一个个卑躬屈膝,甚至很多时候,很久都无法要回欠款,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有很多办法,其中最有效的莫过于去法院起诉,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对于追讨欠款的起诉标准。今天五洲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大家都能够要回欠款,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很明显,追讨欠款符合起诉条件,并且在金额上并没有要求,即便别人欠你一分钱不还,你也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再起诉前一定要整理好有效的证据和凭证,并保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一般法院都会受理。
在这里也要警告习惯性欠钱不还的人,不要指望债务会凭空消失,也不要拿别人的好意当做理所应当,否则你将面临的只有法律的审判,如果依然拒绝执行,还会被列为“老赖”,对自己的生活造成更大的不便。更重要的是,你还会因此失去一个肯借给你钱的朋友,这份损失比什么都要大。
如果欠款人玩失踪或者意外身亡,债主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向失踪人的代管人索要欠款;或者像已故欠款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欠款。
五洲律师事务所,精心打造业务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贴心的服务为你解决所有法律问题,协助你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你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助力每一位当事人的安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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