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和小雅是一对非常要好的闺蜜,平常在校园里形影不离,甚至会互相对对方的家里过夜,也深受彼此家长的喜爱。
一天小丽和往常一样去小雅的家里过夜,受到了小雅父母的盛情款待,酒足饭饱之后二人同床睡去,一觉睡到大天亮。
小雅先醒了过来,看到旁边睡相不雅的小丽拍了一张照片制作成了表情包发到了班级群里,之后毫不知情的小丽也醒了过来,二人一起去了学校。
可是这一路,同学们看向小丽都带着几分笑意,直到小雅给小丽看了自己做的表情包小丽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小丽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很不舒服,同学们若有似无的嘲笑也给了自己很大的压力。
小丽的父母看到女儿的状态不对,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来到了小雅家,要求小雅给小丽道歉并删除表情包。小雅很委屈,自己只是给好闺蜜做了一张表情包,对方的家长至于这样不依不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经朋友允许,用朋友的照片制作表情包并传播,看上去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却是一件违反法律的大事,侵犯了朋友的肖像权,因此朋友完全有理由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很多人可能认为只有以此盈利才算侵犯肖像权,但即使不以此盈利,在肖像权人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也算侵犯肖像权,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有问题,找五洲,让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