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问题,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约定优先原则
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这是尊重双方意愿、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二、无约定时的分割原则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原则上应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情况和共同使用的程度进行分割。具体来说:
如果某一方出资比例明显高于另一方,且该财产主要由该方使用,那么该财产可能更倾向于归出资方所有。但这一原则通常不适用于不动产。
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应按照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双方的具体出资份额,可以视为双方共同共有,平均分配。
三、特殊情况的分割原则
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且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那么赠与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部分财产归受赠方所有。
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承担了较多的债务,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考虑给予其适当的补偿。
四、法律程序
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来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关系不明时对共有关系性质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综上所述,恋人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问题,应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出资情况和共同使用的程度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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